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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开展“推进学习型企业建设,创建学习型班组,培育知识化职工”活动的实施意见

  1、班组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有一定的学习制度和学习环境;
  2、班组成员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观念能力;
  3、班组开展“三学”和读书活动等学习活动并取得明显成果;
  4、班组大部分成员掌握或正在学习计算机应用、外语基础知识和法律基础知识;
  5、班组在完善职工知识结构、创新学习方法、激发职工潜能和鼓励学以致用等方面有一定的成绩。
  (三)“推进学习型企业建设,创建学习型班组,培育知识化职工”活动的基本目标任务
  1、市总工会在提出“学习型企业”建设目标的基础上,年内推出20个“学习型企业”实验基地,要求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确定若干企业作为本系统创建“学习型企业”实验基地。
  2、市总工会确定年内创建100个市级学习型班组的基本目标,要求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年内培育10个局级学习型班组;每个基层工会年内培育一个以上具有企业特色和行业特点的厂级学习型班组,从而确保从市、区、县局和基层三个层面上实现年内培育“百、千、万”个学习型班组的总体目标。市总工会将在适当时机召开“上海市创建‘学习型班组’现场交流会”,交流工作经验,推出先进典型,指导各级工会推动面上“创建学习型班组”活动全面展开。
  3、市总工会将依据组织、环境、机制、理念、趋势、基础等建设“学习型企业”目标的六方面内容,评选命名“上海市创建学习型企业实验基地”;命名表彰100个上海市“学习型班组”,评比工作机构设在市总工会宣教部。
  三、工作要求
  1、各级工会要结合各系统、各单位的实际情况,作出开展“推进学习型企业建设,创建学习型班组,培育知识化职工”活动的工作安排。要从各自实际出发,提出具体可行的目标、任务、内容和要求,并制定实施细则。在制定目标要求时,应有“提升学习能力,创新学习环境,形成学习组织,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学习成才”等五方面的基本要求和学习型组织“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核心内容。
  2、各级工会要切实加强对“推进学习型企业建设,创建学习型班组,培育知识化职工”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把它作为“职工素质工程”的基础工作抓紧抓实,“创建”工作的重点是新观念、新知识、新能力、新技术、新组织、新机制、新方法、新环境进企业、进班组。要从提高企业竞争力和班组整体素质的高度,把这项活动放到工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上,抓好典型,树立标兵,创出特色。
  3、“推进学习型企业建设,创建学习型班组,培育知识化职工”活动是在各级工会开展职工读书活动、三学进班组活动、“建、创、做”活动和职业道德教育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是这些活动的延伸和深化,是全面实施“职工素质工程”的重要载体。开展“推进学习型企业建设,创建学习型班组,培育知识化职工”活动,要注重“创建”过程,体现“创建”质量,力戒“空转”和形式主义。文明班组、优秀读书小组和三学班组是创建学习型班组的重要基础,要发挥文明班组、优秀读书小组和三学班组在创建过程中的带头作用,各级文明班组、优秀读书小组和三学班组均应努力创建成“学习型班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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