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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关于下发2003年上海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下发2003年上海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市总各部室、各直管单位:
  2003年是全面贯彻十六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不断开创上海特大型城市工会工作新格局的重要年。各级工会要以工会干部教育培训作为抓手,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提升全市工会干部队伍的素质,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推进工运事业向纵深发展。
  2003年上海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二法一条例”和工会业务知识学习为主要内容,提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能力和工作水平;要以课堂授课、专题研讨、经验交流、在职自学等多种形式,提高培训的质量;要以市总和区县局(产业)工会二级培训为主要载体,提高培训的覆盖面;要以《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管理的意见》为依据,规范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利用《上海工会网》发布培训信息,做到教育培训有质量,提高素质有实效。现根据《2001年-2005年上海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上海工会2003年工作要求,制定市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如下:

  一、新一轮工会干部培训班
  1、全总组织部调训区县局(产业)工会领导和市总机关部长参加中国工运学院培训;
  2、市总组织部调训副科以上区县局(产业)工会干部、部分大中型企事业工会领导和市总机关干部,分二期举办,每期50人,由上海工会管理干部学院举办。
  3、区县局(产业)工会组织部调训副科以下及基层工会干部,与上海工会管理干部学院联合举办,全市应完成轮训任务的30%。

  二、工会领导干部培训班
  1、开设“工会论坛”。每二月一次定期为区县局(产业)工会领导举办讲座,开拓视野,了解全局。
  2、工会领导干部研讨班。对象为部分区县局(产业)工会主席,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研讨如何落实上海市工会十一大制定的工作目标。
  3、高级研修班。对象为部分区县局(产业)工会干部,赴国外专题培训二期,共14人,由市总国际部和组织部联办。

  三、上岗资格培训班。对象为基层工会新上岗正、副主席,上岗半年内应接受培训。脱产班三期:2月24日-3月14日,5月12日-5月30日,9月8日-9月26日;半脱产班三期:3-5月,6-7月,10-12月,由上海工会管理干部学院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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