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总工会关于2003年开展“提升职工法律素质,做新一代上海人”普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计划
(沪工总法[2003]95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
200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的第一年,是实施“四五”普法规划的第三年。为了认真贯彻市委八次全会和市十届人大提出的实施“科教兴市”的战略,积极响应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提出的开展“提高法律素质,做新一代上海人”活动的要求,上海市总工会决定在本市广大职工中开展“提升职工法律素质,做新一代上海人”普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特提出2003年普法主题宣传教育计划如下: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紧紧围绕2003年市总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坚持依法治会、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原则,通过开展“提升职工法律素质,做新一代上海人”普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逐步构建工会法律宣传网络体系;逐步培养一支专兼职工会劳动法律专家、法律工作者队伍;逐步建设一支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职工队伍,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促进本市两个文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内容
(一)加大培训力度,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学法用法相结合。
1、突出重点,进一步重视对工会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修改后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
上海市工会条例》,是当前及今后相当一段时期工会工作的主要任务,也是工会领导干部学法的首要任务。为此,各级工会必须树立强烈的机遇意识,抓住机遇,乘贯彻实施修改后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
上海市工会条例》的有利时机,结合本单位工会工作实践,进一步提高各级工会委员会领导班子依法治会、依法维护的意识。
2、形式多样,进一步加强职工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市总工会将继续通过工会网站、劳动报进行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将编印一些《劳动法律法规》知识读本下发到各基层单位组织学习,并在劳动报开辟“《
上海市工会条例》专题宣传”栏目,对基层工会在贯彻落实《
上海市工会条例》的具体事例进行宣传;同时,市总工会与市委宣传部《班组学习与生活》编辑部联合在《班组学习与生活》读本中开辟“护身法宝”、“劳动世界”栏目,通过法律知识问答、以案说法等为班组的学法用法提供素材;此外,市总工会与上海电视大学将联合举办“上海市初级工商管理资格培训及开放式大专学历教育”项目,将有关法律知识纳入在教程中,以构筑一条“信息化、知识化、网络化”的提高职工法律素质的“绿色通道”。各级工会要发挥工会报刊、文化宫、俱乐部等宣传教育阵地的作用,并通过举办学习班、培训班及以会代训等形式,组织广大职工学习修改后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上海市工会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从而使全市职工能通过不同宣传载体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围绕社会稳定和社会发展开展专题教育,使广大职工手中有“法”,脑中树“法”,行动中守“法”,维权中依“法”,不断提高普法的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