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认真开展2004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沪工总保[2003]274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工会在上海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的独特作用,上海市总工会号召各级工会加强领导、广泛动员、精心组织、深入开展2004年元旦、春节帮困送温暖活动。具体意见通知如下:
一、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深化送温暖活动。
全面深化送温暖活动,是工会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在要求和具体体现。在当前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过程中,全市各级工会要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统领工会各项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做好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尤其要高度重视和关心困难行业和困难职工。群众利益无小事。当前摆在全市各级工会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把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与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有机地结合起来,积极开展2004年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细心研究职工群众的利益,关心职工群众疾苦,体谅职工群众情绪,为他们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通过实实在在的帮困送温暖活动,切实把党的温暖送到广大职工的心坎上,把广大职工群众的思想和意识统一到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把广大职工群众的力量和智慧凝聚到上海未来发展和率先实现现代化上来,为上海的改革发展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明确帮困送温暖的重点对象,配合党政解决困难职工群体的急难矛盾。
根据本市实际情况,以下五类对象列为2004年元旦、春节期间帮困送温暖的重点对象。
1、因职工本人及家属患大病重病或需长期治疗的慢性病,个人负担医药费较重而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特困职工家庭;
2、因子女读书,经济负担重而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特困职工家庭;
3、未解除劳动合同,非本人原因离开工作岗位,长时间找不到工作而无收入,因受政策限制又不能享受社会救助的部分特困离岗职工家庭;
4、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290元),享受社会救助后生活仍有困难的低收入特困职工家庭;
5、遭受火灾等意外灾难,生活暂时发生困难的其它特困职工家庭。
各级工会组织要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排摸工作,分析困难职工群体面临的突出矛盾和共性问题,结合党政领导的慰问走访,提出自己的对策建议,在缓解单个困难职工急难矛盾的同时,更好地解决困难职工群体的共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