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推进厂务公开向企业经营管理领域延伸,实行投资决策、物资采购、工程招投标、资金管理公开,促进企业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高企业科学管理水平的做法、经验和成效。
4)推进厂务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的情况,按“六个有”规范经营者收入,以及干部述廉的做法、经验和成效。
5)推进干部管理民主化、科学化,加大职工群众在选人用人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的做法、经验和成效。
6)各地区、系统指导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做法、经验和成效。
3、加强领导和工作指导情况。各地区、系统厂务公开领导机构及有关党政领导机关,加强对基层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指导、支持和帮助的情况;坚持厂务公开组织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在完善和健全组织、加强厂务公开领导责任追究制方面的情况。
4、存在的主要问题。当前各地区、系统及所属企事业单位推行实施厂务公开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所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对这些新情况的分析研究;对下一步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调研检查的时间:
自查阶段:7月下旬--8月下旬
抽查阶段:9月上旬--10月中旬
五、调研检查的方法:
检查以各地区、系统及其所属单位自查,市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抽查的方式进行。具体方法如下:
1、自查:由各地区、系统厂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先由本地区、系统所属单位按调研检查的要求进行自查,填写企事业单位厂务公开情况自查表(另附)。再由各地区、系统厂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组成厂务公开调研检查小组,对所属单位实行厂务公开的情况进行检查。
2、抽查:由市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市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带队,组成若干调研检查组,抽取部分地区、系统和基层单位进行调研检查。具体抽查的对象及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各地区、系统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对本地区、系统调研检查工作作出安排。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纪检、组织、工会等有关部门共同组成调研检查工作小组,共同实施调研检查工作。各地区、系统厂务公开分管领导参加调研检查的单位应不少于实施面的5%。在调研检查中,对发现的先进典型和创新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对发现的普遍问题,要认真研究,提出意见,指导改进;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要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各地区、系统厂务公开自查情况应形成书面总结,重点反映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相关建议。书面总结和厂务公开调研检查情况汇总表,以及推荐3-5份典型经验材料,于9月上旬一并报市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