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表彰上海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创新工作法的决定
(沪工女〔2004〕5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要求,围绕“组建工作”这一重点,寻求工会女职工组织同步组建取得新的突破和新的成效,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于年初在全市工会系统征集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方面富有成效的创新工作法,以此来推动女职工组织建设。近日,经专家评审和网上投票,评选产生了“四同步”非公企业工会女职工组建法等九项创新工作法,现决定予以表彰。
希望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以本次表彰活动为契机,在同步建立女职工组织上出思路、出成果、出典型、出经验,最大限度将女职工对象吸引、凝聚到工会组织中来,最大限度地维护好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同时,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将创新工作法有机地运用于实践,转化为实践,在实践中思考,在实践中创新,不断开创上海工会女职工工作的新局面。
附件1:上海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创新工作法
附件2:上海工会女职工创新工作法提名奖
二○○四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1
上海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创新工作法
1、“四同步”非公企业工会女职工组建工作法
松江区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2、“宣传、沟通、指导、服务”区域工会女职工组建工作法
静安区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3、“同步、联合、借力、覆盖、跟踪”区域工会女职工组建工作法
普陀区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4、“组建四化”经济开发区工会女职工组建工作法
青浦区新城经济区联合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5、“三心三勤”外商投资企业工会女职工组建工作法
黄浦区外滩社区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6、“以人为本”家政工会女职工组建工作法
闸北区芷江西路街道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7、“点击、浏览、刷新、确定”交通行业工会女职工组建工作法
城市交通管理局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8、楼宇工会女职工组建“OFFICE”工作法
静安区南证大厦工会联合会女职工委员会
9、“四个到位”大型卖场行业工会女职工组建工作法
普陀区大型卖场行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