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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04年“中华杯”上海女职工技能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04年“中华杯”上海女职工技能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沪工总女〔2004〕200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为进一步激发上海市一线女职工岗位学习、岗位创新、岗位成材、岗位建功的热情,树立一批技能型、学习型、知识型女职工典型,团结引导更多的女职工积极参与“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当知识型职工”活动,根据沪工总女(2001)192号《关于开展“中华杯”上海女职工技能奖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2004年上海市总工会将继续与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烟草(集团)公司联手开展“中华杯”女职工技能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项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
  2、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称的本市女职工;
  3、爱岗敬业,认真学习,刻苦钻研岗位技术,在岗位上积极发挥作用,并做出较大贡献;
  4、在市级及以上各类技术比武、操作比赛中名列前茅,
  或在工艺革新、技术创新、技术发明方面有所突破、有所成效。
  二、评选办法:
  评选对象需填写“中华杯”上海女职工技能奖评选申报表,经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同意,经市总女职工部审核,产生若干名候选人,并提交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方面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评审,评选出若干名2004年度上海市“中华杯”女职工技能奖。
  三、奖励办法:
  1、被评为“中华杯”上海女职工技能奖的女职工将获得荣誉证书及奖金;
  2、被评为“中华杯”上海女职工技能奖的女职工可优先申报上海市技术能手和技师;
  3、以纪念2005年“三八”节为契机,表彰先进,宣传先进,号召广大女职工争创一流,争创佳绩。
  四、时间安排:
  1、材料上报阶段:2004年11月-12月,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将评选申报表一式三份,于2004年12月25日前上报市总女职工部;
  2、评审考核阶段:2004年1月-2004年2月,市总女职工部经初审合格后,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评审委员会审核,最终评选出若干名“中华杯”上海市女职工技能奖;
  3、宣传表彰阶段:2005年3月,以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为契机,广泛宣传获奖者的先进事迹,并进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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