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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总工会常委会200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加大工会组建工作力度,创新和完善工会组织体制
  坚持最广泛地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不断提高工会组建率和职工入会率,创新和完善工会组织体制。把夯实工会基层组织,加强基层工会工作作为工会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好落实。
  继续加大建会工作力度。要着重在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和新社会组织中加大组建工会的力度,重点突破组建工作的难点企业,不断扩大工会组织的覆盖面。继续重视做好“三高”群体、进城务工人员、劳务工等各类职工的入会工作。年内使上海工会会员总数达到500万,基层工会组织、工会组织覆盖企事业单位数年增长率达到15%。转改制和下放到各区的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要确保工会组织不散,工会工作不断,及时、规范转接工会组织关系。工会组建工作进一步向民办学校、中介咨询、科研院所等新社会组织延伸,推动用工单位和劳务中介公司紧密合作组建工会。按照“三同步”原则,加大女职工委员会和工会经审组织的组建力度。
  完善创新工会组织体制。从国资、国企改革和非公经济组织及新社会组织迅速发展的实际出发,完善创新工会组织体制。加强街道、社区、乡镇工会的建设,构建市、区(县)、街道乡镇三级组织、四级网络(社区、楼宇、村、园区),产业和区县条块结合,行业联合,全面覆盖的工会组织格局。总结推广基层工会组织形式的创新经验,增强基层组织适应能力。进行建立市一级行业工会联合会和行业工会联席会议的探索,在部分街道乡镇进行建立总工会工作试点。依法规范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做好基层工会主席民主选举工作。
  不断增强基层工会活力。要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工作的决定》的要求,结合上海实际抓好贯彻落实。要在基层工会工作的体制、机制和活动方式方法上进行创新。按照组织建起来、工作转起来、发挥作用活起来的思路,推动基层工会依法行使维权职责和开展各项工会工作。以创建“合格职工之家”为抓手,夯实工作基础,提高工作质量,增强组织活力。以共谋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为职工办实事,帮困送温暖等扎实有效的工作,不断提高工会组织在企业和职工中的影响力、号召力和凝聚力。
  加强对基层工会工作的分类指导。要继续探索上级工会代表和服务下级工会的有效途径,加强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不同所有制企业工会的分类指导,为基层工会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要注重总结中、小企业,尤其是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织发挥作用的典型经验,不断增强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织活力。积极推进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以“双爱双评”为主要内容的建家活动和“员工满意的企业”创建活动。切实加强女职工组织建设,活跃女职工工作,使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得到有效维护。要切实加强对基层工会干部的保护和支持,探索建立维护基层工会干部权益的机制。
  四、不断深化职工素质工程,努力建设高素质职工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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