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05年度“安康杯”劳动保护竞赛活动的通知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05年度“安康杯”劳动保护竞赛活动的通知
(沪工总经〔2005〕26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管(察)局,各局、控股公司、(集团)总公司:

  全国总工会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的全国“安康杯”劳动保护竞赛活动,在本市得到了各行业企事业单位的积极响应,他们把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作为本单位抓好劳动保护工作的有效载体,将“安康杯”竞赛的具体要求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通过“安康杯”竞赛活动,加快了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步伐,促进了企业不断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了广大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了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降低了伤亡事故的发生率,有效地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对促进本市安全生产工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2005年开展全国“安康杯”竞赛活动的通知》(总工发〔2005〕2号)(见附件一)精神,本市决定在2005年度继续开展以“全面树立以人为本思想,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教育”为主题的“安康杯”竞赛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机构:

  上海市“安康杯”竞赛领导小组组织领导本市“安康杯”竞赛工作。

  上海市“安康杯”竞赛办公室设在上海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地址:中山东一路14号,邮编200002。

  各区、县、局(控股公司、集团总公司)须进一步提高对“安康杯”竞赛活动的认识,要相应成立竞赛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由专人负责,切实加强对本地区(行业)“安康杯”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要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保障。

  二、参赛范围:

  本市地域内各种类型的企事业单位、外省市驻沪建筑单位。

  三、竞赛和报名:

  2005年度本市“安康杯”竞赛,继续按上海赛区和各区、县、局(控股公司、集团总公司)分赛区二个层面进行。

  各分赛区竞赛领导小组要通过各种途径大力宣传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的重要意义,扩大“安康杯”竞赛的社会影响,积极组织发动广大企事业单位和职工加入“安康杯”竞赛活动行列。各分赛区竞赛办公室应根据本地区(行业)的参赛情况,挑选部分基础较好、代表性较强的单位参加上海赛区“安康杯”竞赛。参加上海赛区“安康杯”竞赛的单位,需填写参赛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盖章后送区、县、局(控股公司、集团总公司)竞赛办公室审核盖章,于3月31日前报送市“安康杯”竞赛办公室。参加各分赛区“安康杯”竞赛的单位名单,同时报送市“安康杯”竞赛办公室备案。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