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次助残周期间,各级工会要继续努力为残疾职工办实事,积极维护残疾职工就业保障权益,进一步帮助残疾特困职工解决就业,有针对性地做好残疾特困职工帮困送温暖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集中开展一次政策咨询活动。各区县工会要充分发挥职工援助服务中心的资源优势,重点为残疾职工开展有关劳动就业政策、最低工资标准以及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医疗救助等有关劳动就业保障方面的政策咨询服务,提供援助服务中心热线电话,为残疾职工咨询提供方便,让更多的残疾职工得到援助服务。
2、帮助落实基本保障待遇。残疾职工提供正常劳动后,用工单位支付工资未达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及时出面协调解决。残疾职工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工会要积极帮助这部分残疾职工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民政联系解决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残疾职工支付医疗费困难的,工会要指导帮助他们申请享受医保综合减负以及地区民政大病医疗救助,缓解就医难的矛盾,保障残疾职工的基本生活。
3、宣传各项职工互助保障计划。要积极为残疾职工宣传市职工保障互助会的各项互助保障计划,重点做好特种重病团体互助医疗保障计划、市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女职工团体互助医疗特种保障计划,以及职工团体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的宣传工作。积极指导推动残疾职工所在单位参加以上各项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使残疾职工多一份保障,增强残疾职工抗风险的能力。
4、为残疾职工就业送信息、送技能、送岗位。
对有就业能力的下岗、协保、失业的残疾职工,要积极开展相应的职业介绍、技能培训等活动,积极鼓励残疾职工自谋职业和个体创业。对生活特别困难的残疾职工就业问题,要重点关心,加强同地区劳动、民政部门协调,通过市政府实施“万人就业项目”开发的社区残疾人岗位等途径,帮助解决就业。
四、几点要求
1、开展助残服务是工会帮困送温暖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区县工会要结合地区实际,认真制订职工援助服务中心助残活动计划和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好助残周活动。要加强同地区残联、劳动、民政等部门联系,依托社区援助服务网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助残服务活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关心残疾职工、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
2、各区县工会要宣传总结基层工会开展助残活动的典型事迹和先进经验,在5月30日前将职工援助服务中心助残周活动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市总工会保障工作部。市总工会将此项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对各区县工会职工援助服务中心工作考核,并实行年度扶持的一个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