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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开展“提升行业形象、演绎城市精神、做可爱的上海人”立功竞赛活动的通知

  4、管理规范,文明办公,企业有一个良好的氛围、整洁的环境。
  (四)、优秀集体(班子、车队、分公司、企业)
  1、积极开展竞赛活动,计划周密,措施得力,成效显著。
  2、集体活动场所活动气氛浓厚,环境整洁。
  3、集体的领导被评为(除班组)优秀企业管理干部或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
  4、服务质量检查驾驶员合格率在80%以上(以检查数为准)。
  5、满意度指数测评在平均分以上(直属企业与蓝盟、小企业都在同范围比较)
  (五)、优秀区工作委员会(租赁、区域)
  1、积极开展竞赛活动,有计划、有制度、有措施。
  2、认真开展自查与互查活动,落实整改措施,成效显著。
  3、区工委活动正常,台帐规范,记录清楚。
  4、区工委内达标企业达半数以上。
  5、驾驶员检查合格率达80%以上。
  附企业达标要求:
  1、领导重视,竞赛活动有计划、有制度、有措施。
  2、企业管理工作规范,文明办公。
  3、企业环境整洁,活动气氛浓厚。
  4、竞赛活动发动面达100%。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立功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竞赛领导小组和竞赛办公室。
  领导小组组长:张兴淮市总工会副主席
  副组长:宋震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部长
  汤玉萍市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行业协会会长
  成员:李卫军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副部长
  顾伟民市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行业协会副会长
  田福宝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副处调研员
  陆家骏市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行业协会秘书长
  陆剑虹市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行业协会党支部书记
  办公室主任:李卫军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副部长
  副主任:田福宝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副处调研员
  陆家骏市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行业协会秘书长
  陆剑虹市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行业协会党支部书记
  成员:直属企业和分支机构负责人
  竞赛办公室设在协会秘书处。各直属企业、区工委建立相应的领导、工作小组,以保证立功竞赛活动正常开展。
  四、评选表彰
  各项先进和优秀的评选,采取基层自报,季度互查,半年初评,全年行业考评,会员大会表彰。立功竞赛活动每年评选表彰一次。
  1、上海市优秀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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