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做好2005年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沪工总经〔2005〕83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
根据上海气候中心长期天气趋势分析,今年本市汛期总降水量为640~700毫米,比常年略多。入梅约在6月中旬(常年6月15日),出梅约在7月中旬(常年7月9日)。梅雨量为230~290毫米,比常年值244.4毫米略多,梅雨期降水较为集中。出梅后将有一段晴热少雨天气,预计≥35℃高温日数在16-20天左右,比常年的9天偏多;极端最高气温为38~39℃左右。而影响本市的热带风暴或台风有2个,其中有一个台风可能对上海影响较大。
针对今年本市汛期气候状况的新特点,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尤其是要高度重视强对流天气可能引发的龙卷风、暴雨、雷雨大风、冰雹等灾害性天气,以及可能出现的暴雨、台风、天文大潮、上游来水“四碰头”现象给本市带来的灾害性影响,力求把可能发生的灾害性气候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和防范灾害性气候带来的危害,对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促进职工队伍和社会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市总工会要求各级工会组织精心安排,狠抓落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建立和健全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努力把今年的防暑降温工作做好、做实,发挥组织优势。
二、要督促行政及早做好今年防暑降温的前期准备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制定计划,逐项落实。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加强生产作业中的职工轮休,设立高温作业职工的工间休息室,同时抓紧在入暑前对高温作业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和防暑降温知识教育,提高职工防暑降温的自我保护意识。
三、要协助行政抓好防暑降温技术措施的落实,增加资金的投入,实施对防暑降温设施的改造。要“以人为本”逐步改进工艺操作过程,减少高温部件的暴露时间,避免热辐射对职工的影响,尽可能地对各种热源采取隔热措施。对高温作业场所要加强通风换气措施,露天作业,地点较固定的,尽可能搭设凉棚,以减少太阳辐射,给职工创造一个安全、良好的工作环境。
四、要督促行政落实防暑降温的保健措施,对不宜从事高温作业的职工要适当调整工作岗位,在高温车间要设置小型急救药品卫生箱,企业要配置足够的符合卫生要求的含盐清凉饮料,同时,要重视高温季节的饮食卫生,防止集体食物中毒。高温作业职工的个体防护用品应按要求发放,保证生产职工安度酷暑。各单位在抓好本单位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同时,也要做好进城务工人员的防暑降温工作。
五、要精心组织落实本单位防暑降温的组织措施,认真总结防暑降温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提高应变能力,抓好高温季节防暑降温工作,特别要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生产、储运、销售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落实降温措施,严禁露天曝晒,以防止有害气体的泄漏、中毒、窒息和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