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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表彰2004年度上海市职工精神文明十佳好事的决定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表彰2004年度上海市职工精神文明十佳好事的决定
(沪工总宣〔2005〕100号)


  2004年,全市各级工会以党的十六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大力推进职工素质工程,倡导文明道德新风尚,弘扬上海城市精神,广大职工积极参与文明道德实践活动,涌现出许多好人好事,有效提高了各行各业职工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程度,对推进全市精神文明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为了表彰弘扬先进,倡导文明新风,进一步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上海市总工会决定:授予中国赴泰国卫生救援队上海分队“不远万里施援手”等10件好事为2004年度(第二十届)上海市职工精神文明十佳好事;授予普陀区人民医院于井子护理小组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真情在社区涌动”等20件好事为2004年度(第二十届)上海市职工精神文明十佳好事提名奖;授予杨浦区延吉地段医院陈睿“不求名利助患者”等好事为2004年度(第二十届)上海市职工精神文明百件好事。
  上海市总工会号召全市职工以上海市职工精神文明十佳、百件好事获得者为榜样,用实际行动自觉塑造热心公益、关爱他人、无私奉献的文明形象。各级工会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职工队伍思想道德建设,把工会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弘扬上海城市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再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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