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命名2003-2004年度上海市文明班组、上海市红旗文明岗的决定
(沪工总宣〔2005〕70号)
“建文明班组、创文明岗位、做文明职工”活动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载体和有效抓手,近两年来在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关心下,在各级文明办、工会的大力推动下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取得了新的成效,为推进职工素质工程建设,促进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创建工作,不断提高城市文明程度起到了积极作用。在两年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丰富实践中,涌现出一批创建特色明显、综合业绩突出的先进班组和先进岗位,他们积极发挥排头兵的作用,成为基层文明创建工作的样板和典范。
为了展示创建新成果,树立创建新典型,弘扬文明新风尚,激励全市职工以先进班组、先进岗位为榜样积极投入“建、创、做”活动,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命名上海市电力公司沪西供电分公司调度组等715个班组为2003-2004年度上海市文明班组;命名上海宝翔物业有限公司一门式接待中心等328个岗位为2003-2004年度上海市红旗文明岗。
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要求全市各级文明办、工会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和实践上海城市精神,围绕《上海迎世博文明行动计划》,动员和组织全市职工以高昂的姿态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职工队伍综合素质和文明程度,为加快文明城市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