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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创建“用户满意服务明星”活动的通知

  4)努力学习、钻研技术、敢于创新、开拓进取;
  5)具有用户至上的价值观和服务观,在本职岗位上能以实际行动全心全意为用户服务;
  6)用户满意服务业绩突出,得到用户(顾客)好评。
  2.用户满意服务明星班组申报条件:
  1)一线基层服务班组(包括站、店、所、队等);
  2)爱岗敬业、合法经营、明礼诚信、科学管理、用户至上;
  3)勇于实践、开拓创新,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
  4)积极推进和实施用户满意工程,整体服务质量水平高,创造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5)注重用户评价工作,做到有目标、有制度、有成效;
  6)用户满意服务业绩突出,得到用户(顾客)好评。
  四、申报程序和要求
  1.由企业(单位)自愿申报
  “用户满意服务明星”的申报工作,由企业自愿参加。各级工会、团组织、质量管理(监督)部门要通过多种方式动员企业和员工参与创建活动,组织员工开展服务规范、服务技能的学习和培训,(通过岗位练兵、QC活动、示范岗建设等形式),来努力提供高质量、充分满足用户需求的服务。在活动过程中,可由企业、行业或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其服务质量进行用户满意度调查测评,以利持续改进和提高服务质量水平。
  2.对企业(单位)的申报,由各系统归口部门初审和活动工作办公室复审二个阶段来确认。
  1)初审工作:该项工作原则上由各系统的归口部门组织实施,初审结果要将本行业中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先进性的服务明星班组(个人)予以重点反映,为推广用户满意服务的先进理念和思想,总结、交流用户满意服务的典型经验和成功模式树立榜样。并将初审结果和意见报活动工作办公室。
  2)复审工作:对归口部门提交的初审结果和意见,由活动工作办公室牵头组织进行资料或现场评审,提出复审意见,形成初步推荐名单,并将结果提交市总工会、团市委和市质量协会相关部门进行会审确认,对确认结果上网公示二周,接受社会监督,最终确定我市“用户满意服务明星班组和个人以及确定上报全国的候选单位(个人)名单各十个。
  3.对获得“用户满意服务明星、用户满意服务明星班组”称号的班组(个人)实施动态管理。在荣誉有效期二年内,市总工会、团市委、市质量协会将组织不定期的暗访与检查;如有违反相关申报条件内容,情节严重的,取消荣誉称号;二年后到期复议,对符合条件者予以重新确认表彰。
  4.“用户满意服务明星”活动工作办公室将组织有关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导此项活动,对荣获先进称号的个人和单位进行宣传,推广先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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