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进一步完善职代会制度,巩固和深化厂务公开,积极推进非公有制企事业多种形式的民主管理,不断拓宽职工依法有序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渠道。要加强转改制企业民主管理工作,规范民主程序,发挥好工会和职工民主监督的作用,保证改革的有序进行,努力使国有资产不流失,职工利益不受损,在改革发展中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和社会稳定。
要大力加强工会维权机制建设。构建职工权益的表达机制,畅通职工利益诉求渠道;构建职工权益的维护机制,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构建工会维权的协调机制,整合社会各方资源,推进社会化维权。要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推动维权方式从依赖行政型向依法维护型转变,建立起由法律作保障的维权机制;从被动性维权向主动性维权转变,进一步增强维权的主动性和前瞻性;从个体性维权向整体性维权转变,进一步增强维权工作的针对性和覆盖面;从工会包揽向社会化维权转变,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社会影响力和形成社会合力维权优势,努力构建具有上海工会工作特色、系统化、规范化、相互衔接配套的长效维权机制。
(四)诚心诚意为职工群众谋利益,切实帮助解决职工群众实际困难。
实施和推进“凝聚力工程”,就要时刻把职工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把关心人、爱护人、帮助人的工作做到基层和职工群众中去。各级工会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深扎根在职工群众中间,诚心诚意为职工群众谋利益,真心实意地为职工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串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难,做到哪里有职工的需要,哪里就有工会干部的身影。要利用和整合社会资源,依托各类有效载体,为职工群众服务,扩大服务的受益面。
牢固树立“就业乃民生之本”的观念,支持和促进再就业,加强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帮助下岗职工再就业。继续推进职工保障互助工作,巩固四项保障计划,进一步扩大参保率和覆盖面。坚持工会的各项帮困援助制度,发挥好工会援助服务中心的作用,加大对困难职工群体的帮扶力度,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互济保障活动。通过“助困、助岗、助医、助学”等活动,把党和政府以及工会的温暖送到职工群众心中。要加强工会对劳动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和监督,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建设,巩固扩大监督员队伍,健全并完善监督网络,坚决纠正各种损害职工利益的行为,切实保障职工的生命生产安全。
(五)建立“凝聚力工程”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要加强“凝聚力工程”的制度建设。各级工会在开展“凝聚力工程”过程中,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现有制度,要认真执行并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断健全完善;对基层形成的一些好做法、好经验,要及时总结提炼,用制度确定下来,坚持下去;要立足新的实际,积极探索创新,使“凝聚力工程”具有持久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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