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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在全市工会进一步推进“凝聚力工程”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通知

  (二)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职工队伍的全面发展。
  推动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充分发挥上海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始终是新时期工运的主题。要在各行各业和各种所有制企业广泛开展劳动竞赛,动员职工为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充分展现上海工人阶级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主人翁风貌。要围绕实施科教兴市主战略,广泛开展群众性科技创新活动,建立职工科技创新活动的动力机制,推动职工技术发明和技术革新,推进“职工技能登高计划”和“职工创新行动计划”。要积极树立和培育工人阶级队伍中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劳模先进思想和先进事迹,大力弘扬新时期的劳模精神,调动和保护好职工的劳动创造热情。
  要不断加强对职工群众的宣传引导,树立以共同理想为基础的核心价值观,保持工人阶级队伍的团结统一。要以科学理论教育广大职工,不断增强新时期工人阶级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要以科学知识和先进技能武装广大职工,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当知识型职工”活动,为职工搭建多样化、多层次学习教育平台,鼓励职工学习成才;要以劳模精神引领广大职工,引导职工树立“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价值观;要以先进文化陶冶广大职工,丰富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养成健康积极的生活情趣。
  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也是工会开展“凝聚力工程”的重要着眼点。在推进“凝聚力工程”中,各级工会要不断适应职工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广泛开展弘扬先进文化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继续深化振兴中华读书活动,全方位、多层次地满足职工群众思想、政治、文化、生活、心理等各方面的需要,增强“凝聚力工程”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切实履行工会维权职责,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工会要增强在职工群众中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就要积极表达广大职工群众的呼声愿望,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主动参与社会利益关系的协调。要通过健全源头参与的维权机制,完善三方协调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解决本地区、本行业工会开展维权和涉及职工利益方面的突出问题。要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促进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通过推进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集体谈判等途径,保障职工在劳动工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生活福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要按照“互利双赢”的原则,协调处理好企业与职工的利益,形成“企业关爱员工,员工热爱企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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