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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总工会常委会200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加大收入分配协调力度,促进分配公平。切实关注职工收入分配状况,作长期、系统的跟踪研究,及时向政府劳动工资管理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合理调整,进一步强化工资指导线的作用。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确定办法。督促并指导实行经营者年薪制的企业,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积极引导企业形成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在有条件的行业、产业,积极推进行业性的工资集体协商,更大程度、更大范围维护职工收入分配权益。
  大力加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切实保障职工民主政治权利。进一步提高职代会建制率,扩大覆盖面,推动各种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和机制,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融入现代企业制度之中;以新修订的《公司法》为依据,做好《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的修订工作,对职工董事、监事制度提出指导意见;充分发挥市厂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合力优势,进一步完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各项工作制度,推进厂务公开工作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监督检查、质量评估制度;巩固和深化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强化转改制企业民主程序的规范性,切实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和经济利益;以“2+X”模式为主导,推进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加强分类指导,积极拓展和创新其他民主管理形式,充实和丰富行业性、区域性职代会制度的内容,提高职工民主管理的整体水平。
  加强职工援助服务中心建设,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做好政策帮困工作,通过源头参与,及时向党和政府反映问题,提出建议。强化职工援助服务中心网络整体功能发挥,推进地区与产业行业工会联手共建援助服务中心。认真做好日常定向帮困工作、助学帮困和元旦、春节等节日帮困工作,加强工作规范,提高管理水平和帮困效果。继续加强市总工会培训中心、分中心建设,以“百企千岗进社区”为抓手,以鼓励帮助职工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为重点,依托工会职介、培训网络,推进下岗职工再就业。继续实施四项医疗互助保障计划,进一步提高参保人数和覆盖面,保证互助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有效整合社会力量,积极争取社会资源,实现送温暖工程社会化。
  五、加强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的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工会工作水平
  各级工会组织要以改革的精神,坚持以党建指导工建、工建服务党建,切实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努力优化干部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工会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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