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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认真执行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责任制督促落实本市安全生产事故通报制度的通知

  各级工会要深入贯彻落实全总下发的《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责任制》,结合年度工作总结,广泛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认真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存在的工作形势和突出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或建议,促进企业把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作为重要内容,纳入企业的整体发展规划。
  要积极会同政府和企业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应当实行建档备查,发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跟踪督促企业整改;对拒绝整改的,应及时报告上级工会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要依法参加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三同时”的审查验收工作,对不符合“三同时”规定的,向有关方面提出存在问题及解决的建议。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不予签字。
  要按照国家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依法派员参加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工会报告有关情况。凡发生死亡或重伤、急性中毒3人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有关区县局(产业)工会必须在24小时内向市总工会报告。
  各级工会在评选先进中,对发生重特大死亡事故或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企业和负有责任的个人,要提出意见,落实一票否决权。
  三、切实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范工作
  今年以来,本市安全生产总体保持平稳态势,死亡事故和死亡人数均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但从总体看,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安全隐患、管理漏洞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当前已进入冬季,天气寒冷干燥,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烟花爆竹、消防等领域的安全管理难度也进一步加大。接近年底,一些企业为了赶任务、抢工期而忽视安全生产的情况较为突出。
  近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强调:“安全生产事关百姓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城市公共安全,事关经济和社会秩序稳定,一定要强化责任、强化监管,切实提高特大型城市的安全保障能力。”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安全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预防为主,群防群治,群专结合,依法监督”的原则,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督促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法律赋予工会组织的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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