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职业安全卫生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通知
(沪工总经〔2006〕10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卫生局,各局、控股公司、(集团)总公司:
近日,中央领导同志对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作出重要批示,深刻阐述了做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体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体现了党中央对广大农民工的深切关怀。为认真贯彻中央领导指示精神,落实市委领导的要求,更好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现就进一步加强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农民工职业安全和职业卫生权益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深刻领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中央领导同志站在全局的高度,对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作出重要批示,意义重大而深远;市委领导就关心和加强农民工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中国改革开放已经到了关键时期,妥善解决“三农”问题,是我国深入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战略举措。农民进城务工,对于释放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乡经济发展,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在当前形势下,既要正确认识农民进城务工的积极意义和农民进城务工现象的长期性,又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高度妥善处理好农民工问题。
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是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是巩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现实需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体现上海城市精神的具体实践。农民工在为城市经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的同时,已经逐步发展成为工人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农民工队伍的稳定,提高农民工素质,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缩小城乡差别,维护城乡社会的和谐稳定,有利于保护好、调动好、发挥好农民工的积极性,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注入强大动力。上海作为一个国际化大都市,在以“海纳百川、追求卓越”的城市精神向世界敞开胸襟的同时,更应当向兄弟省市、向广大农民工伸出热情之手,促进东部西部共同发展,谋求城市乡村共同繁荣。
二、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社会各方在维护农民工职业安全和职业卫生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