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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报送环境政策法规工作“十一五”总结和“十二五”规划建设材料的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成立市环保系统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局系统依法行政和环境经济政策工作的统筹规划、统一协调。政策法规处负责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有关处室(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环境立法和专项环境经济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主动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合作,强化部门间联动,加大相关环境立法和环境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力度、速度。
  (二)强化宣传、教育、培训和公众参与
  精心组织、积极开展面向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环保法律知识。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以及有关人员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培训。畅通公众参与渠道,通过面向社会征集意见,召开专家咨询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对所环境立法及经济政策研究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加强环境立法及环境经济政策制定的经费保障
  进一步增加对环境立法及环境经济政策制定的经费保障。重点增加前期基础研究和可行性论证、试点及执行情况跟踪调查和评估方面的经费支持。
  (四)创新工作机制
  加强地方立法的调研,进一步建立健全调研制度,努力提高调研质量,将立法调研作为立法项目的必备要件,并将调研成果作为立法项目的重要参考。
  制定立法技术规范,修改完善立法工作规则,完善立法工作机制,保障立法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环保立法效率和质量。
  加强地方立法工作交流,学习借鉴有关省市和相关市级部门的地方立法工作先进经验和做法,切实提高立法工作者素质和立法质量,更加突出地方特色,更加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适应地方环保工作的实际需要。
  建立和完善环境经济政策研究工作协作机制。加强与市级有关部门、科研情报机构的协调配合,积极跟踪国家环境经济政策研究、制定的新动向。重点针对环境税费改革、排污收费改革、环境价格、绿色贸易、环境公共财政等领域,提前做好调研、实施准备工作,并就政策施行可能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应对策略建议。
  建立规划实施评估机制。对本规划的实施效果适时进行评估,及时了解规划的实施进度,发现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足以及前期规划编制过程中存在的纰漏和缺陷,对初始编制的规划进行调整和修正,以更好地执行并获得预期效果。对规划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和综合分析,为下一阶段的规划编制提供借鉴。

  附件2:
  全国环境政策法规部门工作人员统计表

单位名称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旗山路252号

邮编

401147

政策法规部门名称及三定

职责

机构名称:政策法规处

三定职责: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政策研究;组织起草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及有关实施细则;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监督和管理环保系统行政执法,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承办环境保护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法律事务; 参与拟订生态补偿政策;参与拟订财政、税收、信贷、保险、证券、价格、贸易等领域的环境经济政策。

主管厅(局)级领导姓名

温汝俊

职务

总工程师

联系电话

023-89188817

处长姓名

张革新

联系电话

023-89181948,13637868166

副处长姓名

刘洪平

联系电话

023-89181949,13983280163

部门编制人数

6人

实际在

编人数

6人

法律专业背景人数

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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