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4水体净化处理设备
8.5其他畜牧水产养殖机械
8.5.1其他畜禽水产养殖机械设备
9.农田基本建设机械
9.1挖掘机械
9.1.1农用挖掘机(斗容量≤0.4m3)
9.1.2挖坑机
9.2平地机械
9.2.1平地机
9.2.2打夯机
9.3清淤机械
9.3.1 挖泥船
9.3.2清淤机
10.设施农业设备
10.1塑料大棚设施设备
10.1.1手动卷膜器
10.1.2大棚结构(含骨架、覆膜、卡具)
10.2连栋温室设施设备
10.2.1开窗机
10.2.2拉幕机(含遮阳网、保温幕)
10.2.3排风机
10.2.4温帘
10.2.5二氧化碳发生器
10.2.6加温系统(含燃油热风炉、热水加温系统)
10.2.7灌溉首部(含灌溉水增压设备、过滤设备、水质软化设备、灌溉施肥一体化设备以及营养液消毒设备等)
10.2.8连栋温室结构(含骨架、覆膜材料等)
11.其它机械
11.1废弃物处理设备
11.1.1固液分离机
11.1.2废弃物料烘干机
11.1.3有机废弃物好氧发酵翻堆机
11.1.4有机废弃物干式厌氧发酵装置
11.1.5沼液沼渣抽排设备
11.2其他机械
11.2.1 剪叶机
11.2.2 编烟机
11.2.3制绳机(稻草)
11.2..4沼气发电机
11.2.5水稻机插秧育秧软盘
11.2.6水稻机插秧育秧硬盘
附件3:
申报书填报说明
一、基本填报要求
1、申报文件应完整齐全、字迹清楚,按指定格式填写,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单位公章。
2、企业名称应为企业全称,并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一致。企业地址应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一致,并详细到县(区)、街(路)门牌号。
3、上年度农机产品销售总额填写申报年份前一个年度(1月~12月)农机产品的销售总额。
4、企业联系方式主要用于发布《2011-2013年重庆市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调整目录》公告中的联系方式,便于社会各界了解或咨询企业和产品的有关情况。
5、产品类别按《农业机械分类》行业标准划分。
6、注册商标:应是经国家商标局注册批准的、本企业拥有合法使用权的商标。
7、上年度该型号产品销售量填写申报年份前一个年度(1月~12月)该型号产品的销售量,本年度该型号产品销售量填写申报年份(1月~8月)该型号产品的销售量。
8、销售区域应填写该型号产品主要销售的省份名称,也可以填写省份的简称(不多于70个字符)。
9、申报产品进入支持推广目录情况应注明进入2009-2011或者2010、2011年国家或者省级支持目录,及页码、序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