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申报产品配置及报价表
企业名称(盖章):
产品类别
| 产品名称
| 产品型号
| 主要配置及参数
| 企业明示最高售价(元)
| 其 中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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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厂价(元)
| 运杂及销售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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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注明发动机生产企业名称、型号、额定功率/转速,传动结构及技术参数等(详见填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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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企业明示最高售价为该产品标准配置在重庆市内销售的最高限价,包括售后服务、经销费用和运杂费等。
(2)企业明示最高售价一经确定,在申报年度内不得上浮,具体售价由购机者与经销商议价确定。
四、真实性承诺
1、我企业郑重承诺,在申报《2011-2013年重庆市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调整目录》中所提供的资料数据和其他信息均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由申报材料不实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责任自行负责。
2、保证供应的产品与申报产品一致,由本企业直接生产并与表中所列配置相符。若产品不是本企业直接生产、改变产地、主要技术参数不符或者降低产品配置,自愿接受国家法律法规和农机推广、农机购置补贴相关规定处理。
3、认真执行国家三包服务规定,在作业季节能按用户要求在24小时内到达作业现场,免费对机手进行操作、维修培训,保证有充足的零配件供应,在“三包”期内,负责无偿检修及提供由制造质量引起的各种损坏零配件。
4、我方保申报产品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一旦出现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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