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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发布《<2011―2013年重庆市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年度调整申报指南》的通知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发布《〈2011-2013年重庆市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年度调整申报指南》的通知
(渝农发〔2011〕329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重庆市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2011~2013年重庆市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年度调整申报指南》,现予发布。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2011~2013年重庆市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年度调整申报指南

  为促进我市农业结构调整、保护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推广农业新技术和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重庆市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就开展《〈2011~2013年重庆市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年度调整》(以下简称《年度调整目录》)的申报编制工作有关程序和要求明确如下。

  一、申报程序

  (一) 企业申报。生产企业自愿于本指南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8月31日之前,在重庆农机化信息网上下载《申报书》(详见附件1),按要求填好盖章后,向重庆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申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5:00时,节假日不休息)。

  (二) 初审汇总。市农机推广总站应在2011年9月5日之前,会同重庆市农机鉴定站对申报的产品进行初审和汇总,提出初审意见。

  (三) 综合审议。重庆市农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农委)组织综合审查评议专家组听取初审意见汇报,并进行综合审议,形成《年度调整目录》建议公示稿。

  (四) 网上公示。市农委根据专家审议意见,送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征求意见后,通过重庆农业农村信息网和重庆农机化信息网,对《年度调整目录》进行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五) 公布公告。市农委整理公示结果,对其中争议较大,社会反映问题较多的企业或产品,进行调查核实并对《年度调整目录》进行必要的修改,按《办法》规定发布公告。

  (六) 年度调整。生产企业可根据需要按上述时间申请进行年度调整。年度调整包括增补、变更和取消,并根据《办法》和本指南进行。

  二、基本要求

  (一) 申报企业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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