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保监会上海监管局关于报送保险中介机构季度业务分析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

  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说明: 1、此表的各项内容要包含分支机构的业务。
  2、分支机构是指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各专业保险中介机构的分支机构。
  3、保单件数是指代理机构代理的实际签单保单总件数。
  4、保费金额是指代理机构代理的实际签单的保费总金额。
  5、未解付保费是指已经收到、但未解付给保险公司的保费。
  6、利润栏用+\- 表示盈利或亏损。
  7、统计数据保留小数点后2位。

  附件二:
  保险公估机构监管报表

  公司名称:            (印章) 年     季 货币单位:万元
                 项目
  险种          
行次期初未结数本期接案数本期案件累计本期结案数期末未结数估损金额公估服务费收入其他收入利润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备注
ABC=A+BDE=C-D本期累计本期累计本期累计本期累计
财产保险类企业财产保险1                
机动车辆险2           
家财险3           
货运、船舶保险4           
能源、核电站保险5           
飞机、飞机责任和航空保险6           
建筑、安装工程险7           
责任、信用、保证和农业保险8           
短期健康保险、意外险9           
其他10           
小计11           
人身保险类一、人寿保险12           
非分红产品13           
分红产品14           
投资连接产品15           
万能产品16           
二、意外伤害保险17           
三、健康保险18           
四、补充养老保险19           
五、补充医疗保险20           
六、其他21           
小计22           
 总计23           
   分支机构数(个):  公司现有员工数: 比去年同期增减:(+\-)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