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保监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保险诚信知识竞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保险公司、市保险同业公会、保险学会、机关各处室:
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诚信教育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保监厅发【2006】86号)要求,各保险公司参加诚信教育的人员均需参加保险知识竞赛。为做好我市保险行业参加保险知识竞赛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各保险公司、保险同业公会、保险学会、局机关人员。
二、竞赛方式:参加中国保监会刊登在2006年10月25日《中国保险报》上的知识竞赛答题。各公司须尽快自行组织购买当日《中国保险报》(复印无效)。具体购买事宜可联系:刘长顺付习习,电话(010)51559020 51559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