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开展打击和防范非法证券活动专项宣传的通知
(晋证监发[2007]54号)
各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从事证券业务的中介机构: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处置非法集资领导组关于开展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专项宣传活动的工作安排,我局决定在辖区内开展打击和防范非法证券专项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重点
宣传非法证券犯罪活动的特点、表现形式及犯罪手法伎俩,增强群众识别、防范、抵御非法证券活动的能力;宣传打击非法证券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其基本特征、存在风险和社会危害,自觉远离非法证券;宣传有关部门打击非法证券工作取得的成果,震慑违法犯罪活动,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引导群众增强合法和理性投资观念,防范风险。
二、具体安排
在本次宣传活动中,各相关单位首先要对非法证券期货犯罪活动的特点、表现形式及犯罪手法等内容进行大力宣传;其次,各相关单位特别是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要在门前或醒目位置放置宣传展板对投资者进行警示教育。最后,各相关单位组织全方位、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在社区、车站、公园、街头等公共场所以悬挂条幅、张贴宣传画等形式对合法基金、股票、债权识别、买卖的基本知识进行宣传,扩大在全社会打击和防范非法证券活动的影响。本次宣传活动截至7月底结束。
三、宣传要求
1、各相关部门在开展打击和防范非法证券专项宣传活动中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明确分管领导、工作部门、联系人;要制定宣传计划,明确宣传内容、方式及时间安排。
2、各相关部门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把握宣传口径,遵守宣传纪律。对在宣传活动过程中遇到的提问、咨询以及对收集到的个别案例定性不准时,要及时向我局开展打击和防范非法证券专项宣传活动领导组办公室进行咨询。
3、在开展打击和防范非法证券专项宣传活动中,提倡和鼓励方式创新,要采取公众易于接受的宣传方式,浅显易懂的语言,深入社区、基层、网点进行宣传。通过宣传,增强广大社会民众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
各单位于7月30日前将宣传活动情况书面报我局。
联系人:王宇平 联系电话:0351-7218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