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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05年“中华杯”上海女职工技能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05年“中华杯”上海女职工技能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为了进一步激发上海一线女职工岗位学习、岗位创新、岗位成才、岗位建功的热情,树立一批知识型、学习型、技能型女职工的典型,团结引领更多的女职工为完成上海“十一五”期间各项任务建功立业,根据《关于开展“中华杯”上海女职工技能奖评选活动的通知》(沪工总女[2001]192号)精神,上海市总工会将与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烟草(集团)公司继续开展2005年“中华杯”上海女职工技能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同时具备以下四项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
  2、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称的本市女职工;
  3、爱岗敬业,刻苦钻研岗位技术,在本职岗位上发挥积极作用,作出较大贡献的;
  4、在本市各类技术比武、操作比赛中名列前茅,或在工艺革新、技术革新、技术发明等方面取得较大成绩的。
  二、评选办法
  评选对象需填写“中华杯”上海女职工技能奖评选申报表,经有关区县局(产业)工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同意,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审核,产生若干名候选人。经评审组评审,最终产生10名2005年“中华杯”上海女职工技能奖。
  三、奖励办法
  被评为“中华杯”上海女职工技能奖的女职工将获得由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烟草(集团)公司联合颁发的证书及相应的奖金。
  四、时间安排
  材料上报阶段:请有关区县局(产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2006年4月10日前报市总工会女职工部。
  评审阶段: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经初审后,于2006年4月底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评审委员会审核,最终评选出10名“中华杯”上海女职工技能奖。
  五、组织领导
  由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烟草(集团)公司领导及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上海市总工会女职工部。

  附件:“中华杯”上海女职工技能奖申报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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