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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总工会、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等关于开展“2006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总工会、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06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会、团委,各主管局、控股(集团)公司,各高等院校、行业协会及有关部门: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要求,积极实施科教兴市主战略,落实新一轮“技能振兴计划”,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总工会、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等五家单位联合组织开展“2006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根据国家和本市职业技能竞赛的有关规定和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工作内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06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以展现本市高技能、新技术人才的精神风貌和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人才辈出为主题,以技能竞赛为载体,加快培养和造就各个行业急需的复合型技能人才、实现本市高技能人才在新一轮“技能振兴计划”中的比重有明显增长,由此推动上海人才队伍的协调发展。
  二、组织机构
  “2006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组委会,由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总工会、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等单位组成(见附件1),负责竞赛活动的整体推动、综合指导与管理。组委会下设竞赛活动办公室,负责整个竞赛活动的具体筹备和协调工作。各团体参赛单位为配合市统一组织的竞赛活动,可成立相关的竞赛组织机构,主要负责预赛阶段工作的具体实施和与市竞赛活动办公室的联络工作。
  三、参赛对象
  本市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失业人员及高校(含高职、高专)学生均可报名参加竞赛。
  四、竞赛职业及等级
  (一)市级一类竞赛(由市竞赛组委会组织)
  1、竞赛职业
  数控机床工、维修电工、助理电子商务师、网页设计制作员、模具制造工、汽车维修工、时装设计师、动漫制作员、茶艺师、会展设计师。
  2、竞赛等级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二)市级二类竞赛(由市行业协会组织)
  由竞赛主办单位提出竞赛项目申请,经市竞赛组委会批准后确定其职业及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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