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认真做好禁毒工作的通知
(沪工总宣〔2006〕42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营造健康向上的良好社会氛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据国家有关部委下发的《
关于开展禁毒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和市禁毒委员会的工作部署,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切实提高职工的禁毒意识
禁毒工作要以预防为主、教育为主,各级工会要重视抓好职工禁毒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有效的禁毒宣传教育运行机制,把禁毒宣传教育落到实处。
切实开展好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各级工会要坚持集中宣传教育与经常性宣传教育相结合,按照贴近实际、贴近职工、贴近生活的要求,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职工喜闻乐见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职工的禁毒意识,自觉做到远离毒品。在“6·26”国际禁毒日、“12·1”世界艾滋病日等重要时段,开展禁毒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各级工会网站、黑板报、广播台、画廊、厂报、厂刊等宣传阵地和舆论工具的作用,特别在人群聚集、人流量大、醒目的位置更要大力宣传毒品预防知识,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掀起职工禁毒活动的高潮。期间,劳动报社要进一步加强对禁毒工作的报道力度,宣传报道各级工会开展禁毒工作的最新动态和成果。
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工作。各级工会要认真进行排摸,把握重点人群,深入开展面向边缘人群的禁毒宣传,尤其要在外来务工人员、青年职工等社会群体中深入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组织职工参观上海禁毒教育展览馆;免费发放《禁毒常识》等各类禁毒宣传品;组织职工收看禁毒宣传电视系列片;指导市工人文化宫和各区县工人文化宫(俱乐部)创排职工喜闻乐见的禁毒节目;举行面向企业职工的文艺演出,以文艺的样式将禁毒工作寓教于乐、寓教于演;开展禁毒知识现场咨询等各类宣传活动,让广大职工和重点预防人群自觉接受禁毒教育,提高职工的禁毒意识。
二、加大力度,不断拓展职工禁毒工作的渠道和形式
禁毒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禁毒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各级工会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落实禁毒工作的各项任务,推进禁毒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深入推进职工拒绝毒品“零计划”行动,创建无毒品企业,争当无毒品职工。各级工会要围绕拒绝毒品“零计划”宣传教育活动的主题,深入开展创建无毒品单位、争当无毒品职工为主要内容的禁毒工作,要通过深入有效思想政治工作,对职工进行理想信念教育、科学知识和法制教育,引导职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远离毒品,抵制毒品,坚决与涉毒行为作斗争,同时要满怀信心和满腔热情地关心和帮助吸毒职工戒除毒隐,引导鼓励他们重新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理想和人生态度,进行健康有益的生活,在企业和职工中营造积极健康、科学文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