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工会建立“五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各级工会组织要根据实际建立“五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并把谋划本系统工会的“五五”普法工作列入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强对工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每年在研究制订工会工作规划时,要把工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发挥工会作用、增强工会影响力和凝聚力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步考虑,统筹安排,制定规划,明确职责,明确目标。各级工会组织对“五五”普法工作要做到组织落实、队伍落实、经费落实。
(二)加强制度建设、阵地建设、队伍建设,进一步保障工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顺利推进
一要加强工会法制宣传教育的制度建设。继续完善工会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和健全工会普法讲师团、工会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和考核等工作制度,使工会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同时要强化信息交流工作制度,充分利用工会网站、《劳动报》和内部刊物等途径,加强各级工会之间的信息交流,推动工会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
二要加强工会法制宣传教育的考评制度建设。各区县局(产业)工会每年要对工会干部和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总结,每年年底要将总结报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市总工会将每年对区县局(产业)工会开展普法培训的完成情况进行通报,每两年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进行检查交流,区县局(产业)工会也要建立起相应的制度。
三要加强工会法制宣传教育的阵地建设。积极探索工会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的有效途径,在“四五”普法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整合社会资源,不断推进工会法制宣传阵地建设的规范化发展。强化多层次、全方位的工会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形成宣传园地、教育基地、传媒阵地、服务阵地建设相互补充、协调发展的局面,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与社会大众传媒的联系和沟通,充分利用大众传媒的优势,扩大工会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要加强工会法制宣传教育的队伍建设。把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作为推进工会“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落实的重要举措,认真配备好工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人员,着力建设好工会法制宣传员、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等队伍,加强业务培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
附件:“上海市总工会‘五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名单
根据全总工函字[2006]146号《关于成立全国总工会“五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的通知》的精神,成立“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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