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进一步深化困难帮扶工作,积极开展面向农民工的医疗服务和帮困送温暖活动
做好农民工的困难帮扶工作,是工会积极参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工会要将农民工纳入困难帮扶工作体系,依托职工援助服务中心,组织开展就业扶助、医疗救助、保障互助和法律援助等活动。要进一步发展工会互助保障事业,延伸保障网络,积极推进“从业人员意外伤残团体互助保障计划”及“女职工团体互助医疗特种保险计划”等以农民工为重点对象的保障项目,配合政府逐步提高农民工社会保障水平,把党和政府以及工会组织的关心送到农民工的手中。
本市各级工会在开展帮困送温暖活动中,要把农民工纳入范围,了解掌握他们的工作和生活状况,积极为他们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在农民工集中的企业积极试行农民工团体医疗服务和定向医疗服务,特别要调动企业、社会参与这项工作的积极性,以形成长效机制。各级工会组织要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开展为农民工送温暖、金秋助学、春节返乡等服务工作,为农民工排忧解难。
七、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增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合力
为进一步加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的组织协调,根据市委市府和全总的要求,上海市总工会建立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由市总工会分管副主席担任总召集人,成员为市总工会办公室、研究室、组织部、民主管理部、宣教文体部、经济工作部、保障工作部、女职工部、法律工作部等部室的负责同志。各职能部室各司其职,协调配合。联席会议定期听取农民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有关工作,积极推进各项农民工维权工作的落实。
要积极参与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的各项活动,主动及时地向党和政府反映农民工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畅通农民工利益诉求渠道。要进一步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农民工工作,整合社会资源,进一步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重视、各方支持、工会运作的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要进一步加强与市律师协会的合作,加大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力度,努力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做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对于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非常重要意义。本市各级工会要结合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实际,按照市委、全总的统一部署,提高认识,创新工作,服务全局,全面履行各项社会职能,努力创造农民工维权工作特色和新鲜经验,为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实现“十一五”规划宏伟目标,为上海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做出工会组织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