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农民工的综合素质和自我维权能力
加强农民工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农民工综合素质,既是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从根本上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帮助他们提高城市生活能力,更好地融入城市生活的迫切需要。要着力加强对农民工的思想教育,提高其组织性、纪律性,帮助他们树立积极的人生观、价值观,切实增强工人阶级意识;要适应上海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趋势,有针对性地提高农民工职业技能和知识水平;要加强农民工普法教育,帮助他们增强法制意识,提高自身维权能力;要关心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普及文明礼仪、道德规范。各级工会要不断创新载体、优化机制,利用东方社区信息苑等资源,办好农民工业余学校、夜校、网络学校,深入开展为农民工“送文化”系列活动,促进企业重视农民工教育培训工作。
本市各级工会要加强与党委宣传部门和社会媒体的联系,广泛宣传农民工为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贡献,宣传农民工是新时期工人阶级重要组成部分的理念,宣传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要精心组织广大农民工积极参加市总工会、市文明办、市法宣办、市劳动保障局联合开展的“知荣辱、学法律、讲文明、促和谐”农民工风采大赛活动,增强农民工自主学习、自我维权能力,展示当代农民工的新形象,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尊重农民工的良好氛围。
五、进一步推进服务管理工作,为农民工营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服务是工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形式,也是加强入会和教育培训等工作的重要途径。要抓住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问题,突出服务重点,帮助指导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提供就业咨询、法律援助等方面服务。工会组织要关心农民工子女就学、就医难等问题,积极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得到落实。
本市各级工会要继续发挥12351职工热线电话、职工法律援助中心、职工援助服务中心的作用,进一步扩大援助对象,尤其要为广大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使农民工也能平等地享有法律援助的权利,关心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各类困难。继续办好“16840999女职工劳动权益求助热线”,为女性农民工提供义务咨询、接收投诉、法律援助等服务。
本市各级工会要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认真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并督促企业限期整改。要进一步改进农民工工作和生活环境,有条件的单位,应改善农民工生活设施,保障农民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以建筑行业为重点,确保农民工职业安全卫生防护措施落实到位。积极开展“安康杯”竞赛、“职工职业安全卫生知识竞赛”和“安全生产月”宣传、培训活动,提高农民工安全生产的技能素质和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