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上海铁路局、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关于联合做好2007年春节期间农民工平安返乡工作的通知
(沪工总办〔2007〕1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上海地区各铁路运输站段、陆上交通客运部门:
2007年春节即将来临,在沪务工的农民工将集中返乡,为做好农民工平安返乡工作,让农民工春节返乡走得及时、走得有序、走得安全、走得满意,现就联合开展农民工平安返乡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铁路运输站段、陆上交通客运部门和工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精神,高度重视春节期间农民工平安返乡工作,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的需要,是开展送温暖活动,为农民工办实事的重要举措,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切实把这项工作放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来,做到事前预测,拟定方案,统一部署,密切协作,落实措施,安全有序地做好春节期间农民工平安返乡工作,解除农民工返乡的后顾之忧。
二、各铁路运输站段、陆上交通客运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到农民工集中的企业和主要输出地,了解和掌握农民工返乡的流量和流向,制定科学合理的春运方案。同时,要根据客流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和组织运能,确保农民工及时疏散,避免形成大量滞留。各级工会组织要认真做好本地区、本行业和本单位农民工返乡情况的调查,掌握农民工返乡时间段、人数、目的地的情况,主动与交通、铁路、公路等部门进行联系,提前编制购票计划,进行购票预约登记。辖区农民工相对较多且单位较为分散的地区,铁路、陆上交通客运部门要主动安排流动售票车在指定地方售票,为农民工返乡购票提供便利条件。
三、各铁路运输站段、陆上交通客运部门要加强运力的组织协调,对农民工较为集中的往返地,要指导运输企业有计划地组织专列、客运包车或增开加班车。对农民工集中的企业和行业,铁路、陆上交通客运部门要主动上门服务,同企业一起研究落实农民工返乡的具体措施,采取包车、包船,开展“点对点、门对门”的运输措施。有条件的企业,可自行租车或利用厂车负责本单位农民工的短途接送,方便农民工顺利返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