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共建和谐社会共享发展成果”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沪工总宣〔2007〕90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全面部署,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自觉把握构建和谐社会对工会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尊重职工群众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和谐社会,发挥工人阶级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主力军作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和市第九次党代会召开,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职工中开展“共建和谐社会,共享发展成果”主题教育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教育引导职工群众树立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和谐社会的理念,夯实职工群众的思想道德基础,努力营造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的良好氛围,为上海加快实现“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以加快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和市第九次党代会召开。
二、教育内容
(一)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引导职工深刻认识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教育引导职工群众牢固树立共同理想,认清只有共负和谐社会建设责任,才能共享和谐社会建设成果,真正做到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深化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促进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通过教育,把职工的思想统一起来,把职工的力量凝聚起来,共同致力于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刻认识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必须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推进上海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教育引导广大职工努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促进社会的全面发展,在推进发展中不断发展好、实现好职工群众的利益。
(三)进一步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