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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公安局等关于开展2007年上海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二、活动时间和主题

  活动时间:2007年6月1日至30日

  活动主题:综合治理,保障平安

  三、组织机构

  上海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管局,负责组织实施相关的宣传活动。各区县、系统、行业应设安全生产月活动机构,明确专人负责。

  四、主要活动内容

  (一)按照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并结合本市实际,今年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作如下安排:

  1.6月1日组织开展2007年上海安全生产与科技装备展览会暨上海市安全生产月开幕式。

  2.邀请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和委员视察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邀请市政协领导和委员视察轨道交通重大工程项目安全情况。

  3.市安全生产监管局领导在上海人民广播电台“市民和社会”栏目直播《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情况;在电视台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在电视台制作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专题节目。

  4.在上海安全生产信息网和上海工会网开展以“我的安全经历、我的安全经验、我的安全体会、我的安全建议、我的安全展望”为主题的有奖征集。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服务基层企业活动。宣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培训1000个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发放5000张安全科普宣传画;培训2万个特种作业人员;发放10万册从业人员安全手册和培训十万名农民工。

  6.在浦东新区花木社区组织召开“创建国际安全社区现场推进会”。

  7.市安全生产监管局会同市交警总队组织开展“6.25”交通安全宣传日活动。

  8.市安全生产监管局会同市总工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成果展示会暨安全生产月闭幕式。

  (二)各区县、系统、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等可以根据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1.各区县、系统、行业主要活动内容

  (1)各区县、系统、行业要根据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的工作要求,紧密围绕安全生产月的活动主题,突出组织好各项活动,制订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组织好本地区、系统、行业的各项活动,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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