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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关于以“2+X”模式进一步推进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的通知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以“2+X”模式进一步推进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的通知
(沪工总民〔2007〕124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

  2005年7月,市总工会、市社会工作党委和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联合制订了《关于推进本市非公有制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将“2+X”模式作为推进本市非公有制企业职工民主管理的实现途径,即以职工(代表)大会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两项制度作主导,以其他与企业实际相适应的民主管理形式作补充,相互结合,充实完善,以此形成具有上海特色的非公企业民主管理的推进格局。实践证明,这一模式具有广泛的推广价值。为了更好地指导基层单位以“2+X”模式推进非公企业的民主管理,完善企业内部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职工共同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行以“2+X”模式实现企业民主管理的重要意义

  “2+X”模式来自于基层的生动实践和经验提炼,它以双向选择、菜单操作的方法,建立一种能适应不同层次、不同规模、不同产权制度的非公有制企业职工民主管理的工作机制。以“2+X”模式实现职工民主管理,法律依据充分,便于有效推进;目标要求明确,便于循序实践;结构开放多元,便于丰富拓展。因此,以这一模式推进非公有制企业职工民主管理,适应了现阶段非公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为协调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关系,维护职工权益,促进非公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础。

  各级工会要站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为指导,充分认识以“2+X”模式推进非公有制企业职工民主管理的重要意义。要通过职工民主管理,进一步完善职工利益表达诉求机制、职工权益维护保障机制和工会社会化维权协调机制的建设。要通过工会的程序维权和实体维权的有机整合,切实有效地维护职工群众的民主政治权利,保障职工的经济文化权益,进一步推动企业与职工之间建立起“相互尊重、平等合作、共谋发展、共享成果”的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真正实现劳资两利、共同发展。

  二、突出重点,整合机制,切实发挥“2+X”模式的积极作用

  (一)坚持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有机结合。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在内的所有企业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以劳动力所有者的身份,参与企业管理,行使民主权利的一种制度;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是企业与职工通过平等协商,以契约的形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制度。这两项制度是工会行使维权职能的重要抓手。新形势下,工会要主动、依法、科学维权,就必须在坚持两项制度的基础上,实现两项制度的有机整合,从而在保障职工群众的民主政治权利的同时,更好地维护职工群众的经济文化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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