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经济委员会、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本市大力开展节能降耗竞赛活动深入推进百万职工节约行动的通知
(沪工总经〔2007〕14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关于印发节能减排工作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和《上海市节约能源“十一五”规划》,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和本市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本市大力开展节能降耗竞赛活动,深入推进百万职工节约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强节能减排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节能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和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国务院和市政府十分重视节能工作。当前,节能工作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各级组织要充分认识加强节能降耗工作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率先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强城市国际竞争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选择;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的必由之路;也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维护群众利益的必然要求。要不断增强节能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自觉把节能工作摆到突出的位置来抓。
突出抓宣传,提高广大职工群众节能意识和自觉性。各级组织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府实现节能降耗目标的坚强决心和重大举措;宣传国家有关节能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各企事业要宣传节能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宣传节能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先进技术,提高广大群众节能意识和自觉性,为节能事业发展奠定广泛的群众基础。要通过宣传,用节能的消费理念引导人们改变思想观念和消费行为,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推进节能减排,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舆论氛围。
突出抓行动,广泛深入地开展群众性节能工作。各级工会要围绕发展循环经济、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积极组织本市广大职工大力开展节能降耗竞赛活动,继续深入推进“百万职工节约行动”和“我为节约做贡献”活动,引导本市职工立足岗位,投入增值型、创新型、攻关型、节约型、技能型、优质型节能降耗竞赛和“五小”及合理化建议活动中,不断激发企业和广大职工节能的内在动力,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在节能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