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本市开展第五次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调研检查的通知


  2、街道、镇调研检查的重点内容

  (1)推行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制度建设的情况。

  (2)建立街道、镇政府(行政)与工会联席(联系)会议的情况。

  (3)社区或所属工业园区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和谐工业园区的情况。

  (4)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过程中,重点、难点问题取得的进展和突破,总结发现的典型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对策建议。

  3、基层企事业单位调研检查的重点内容

  (1)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六个化”、领导干部收入公开以及职代会三项刚性制度、干部民主评议制度、职工董监事制度建设的情况;转改制企事业单位在转改制过程中坚持“三必须”,以及改制后坚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建设的情况;非公有制企业实行“2+X”模式民主管理、执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六公开”,以及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制度建设的情况。

  (2)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过程中,重点、难点问题取得的进展和突破,形成的典型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对策建议。

  (3)基层企事业单位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主要做法和成功经验。

  四、调研检查的方法

  调研检查以各地区、系统,街道、镇及其所属基层企事业单位自查,各地区、系统内对口互查,市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抽查的方式进行。具体方法如下:

  1、自查:开展自查范围包括各街道、镇和全部基层企事业单位,由各地区、系统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①组织独立的基层企事业单位自查,并根据企事业单位所有制,分别填写《2007年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情况自查表》(详见附件一)中第一部分。

  组织所属街道、镇工会自查,并填写《2007年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情况自查表》中第二部分。

  ②由各地区、系统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成调研检查组,结合本地区、系统实际,选择一定比例的基层企事业单位进行检查,地区应至少选择2-3家街道、镇进行检查。检查应包括听取被检查单位汇报、抽取50名职工代表填写问卷(详见附件二)、查阅有关资料、意见反馈(详见附件三)四个环节。

  ③收集并汇总所属街道、镇和基层企事业单位自查表,总结3-5家典型经验,形成自查工作总结。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