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统计标准
本次统计年报调查由中华全国总工会提供各级工会统一的调查方案、调查表式、统计分类标准和数据处理标准。各项指标的填报以中华全国总工会提供的指标解释及有关统计分类标准为准。
五、调查时点和组织实施
本次统计年报调查的标准时点为2007年9月30日。2007年度上海工会统计年报调查工作由上海市总工会办公室统一部署,各区县局(产业)工会负责具体实施。
(一)市总拟发通知,核对基层及基层以上的工会组织数,便于报表印刷下发。
(二)各区县局(产业)工会按本调查方案的要求,分别制定各自的调查方案和实施细则逐级部署统计年报工作。
(三)各区县局(产业)工会负责数据回收、审核。
(四)统计年报调查的数据录入、汇总统一使用中华全国总工会编制的软件。
(五)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的统计年报调查数据汇总结果,由主席或分管副主席审核后,按规定在数据汇总表封页上签字并加盖公章。数据汇总表和数据库文件请务必于2007年10月25日前报上海市总工会办公室(电脑室)。
六、质量要求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要充分认识工会统计年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责任到人,巩固健全工会统计调查工作网络,确保统计年报调查工作的顺利实施。
各级工会统计工作所在部门和统计人员要增强责任感,严格把好数据质量关,尽量减少误差。同时要注意将年报汇总结果与2006年的相关数据进行比较,如果数据出现较大幅度变化,必须认真核对,查找原因,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七、时间进度安排
(一)2007年8月30日前,就2007年统计年报做前期准备工作。
(二)2007年9月上旬,召开2007年上海工会统计年报工作会议,统一部署有关统计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要求,组织统计人员集中培训。
(三)2007年9月上旬--10月20日,以各区县局(产业)工会为单位,按本方案的统一要求实施,逐级部署统计任务、组织培训统计人员,开展统计工作和完成统计任务。
(四)2007年10月25日前,各级工会组织完成相应报表的填报、数据录入,经数据库整理、核对无误,并经单位领导签字、盖公章后上报上海市总工会办公室(电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