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07年度工会统计年报调查的通知
(沪工总办〔2007〕162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
为及时掌握工会组织建设及工会各项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为工会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准确的统计数据资料,进一步提高工会科学决策和参政议政水平,根据全国工会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现将《2007年度上海工会统计年报调查方案及调查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级工会组织要充分认识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工会统计年报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专人做好统计工作。要严格遵守统计法规,坚持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及时准确地上报统计数据,优质、高效地完成工会统计年报调查工作任务。
二○○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2007年度上海工会统计年报调查方案
根据全国工会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在对2006年度全国工会统计年报指标进行调整和精简的基础上,部署2007年度全国工会统计年报调查工作。为组织实施好2007年度上海工会统计年报调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调查目的
通过统计年报调查,掌握工会基层和基层以上组织建设及工会各项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为各级工会开展工作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二、调查对象、范围和调查方法
本次统计年报调查对象为工会基层组织和基层以上组织;调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各级工会组织将分别填报相应的调查表。
三、表式和内容
本次统计年报调查的基本表式包括《2007年度基层工会调查表》和《2007年度基层以上工会调查表》两种。本次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工会组织建设;(2)工会干部协管和教育培训工作;(3)工会保障工作;(4)工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民主管理工作;(5)工会劳动保护工作;(6)工会法律工作;(7)工会经济技术工作;(8)工会财务和经审工作;(9)工会宣传教育和职工文化体育工作;(10)工会国际和对外交流工作等。
《2007年度基层以上工会调查表》中的附表1“工会签订集体合同情况表”,由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填报,所填数据必须经领导审核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