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具有较强的民主意识,注重培育企业民主氛围,建立和完善经营管理层与职工之间制度化的沟通机制,致力于和谐劳动关系建设。
3、关心职工,尊重职工,切实保障职工的各项合法权益,努力提高职工的收入水平,改善职工生活福利。
4、与职工关系融洽,在职工中享有较高威信。
三、评选程序和时间节点
(一)评选程序
1、基层申报及推荐:基层单位对照评选条件,可向上级工会申报参加“满意企业”和“职工信赖的经营(管理)者”评选,地区、系统也可推荐所属的基层企事业单位参加评选。
2、地区、系统预审:地区、系统对基层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征求劳动保障、环境保护、工商税务等部门意见。
3、市评选办公室预审:根据基层企(事)业的申报材料和地区、系统的审核推荐意见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单位通知其实施测评程序,领取评选测评表、软件。
4、参评单位内部测评:由地区、系统组织对参评单位职工进行测评,并负责测评结果的汇总统计。2000人以下的单位,职工测评的抽取比例按照:职工总数/(0.0025*职工总数+1)的公式进行;2000人以上的候选单位,抽取300-500名职工进行测评。
5、地区、系统考察审核:地区、系统工会组织专门评审考察组,深入候选单位,通过与领导班子座谈、职工访谈、查阅相关资料等,对候选单位或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对综合评分在80分(良)以上的候选单位或候选人,须将考察报告和申报材料报送地区、系统党委审核、盖章确认。
6、市评选委员会审核:市评选办公室组织召开评选委员会会议,对候选单位和候选人进行最后审核。
7、社会公示:对审核同意的候选单位和候选人,通过报刊或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在本单位按照统一要求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接受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8、表彰宣传:适时对获得“职工最满意企(事)业”单位和“职工信赖的经营管理者”进行表彰。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和举办“满意企(事)业”单位论坛、中外优秀经营管理思想研讨会等形式,宣传推广获奖单位和获奖者的先进事迹。
(二)时间节点
1、评选启动阶段(2007年11月)
下发评选通知、申报表,部署评选工作,安排领取测评问卷及相关分析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