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职工群体性事件等重要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沪工总办〔2007〕250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市总机关各部室、各直管单位:
为畅通职工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及时、准确掌握职工群体性事件等重要信息,协助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处置重大突发性事件和紧急情况,主动依法科学维权,将职工合法权益落到实处,确保职工队伍和社会的和谐稳定,现就切实加强重要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职工群体性事件等重要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性
做好职工群体性事件等重要信息的报送工作,是工会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基本职能的重要基础,是工会树立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实现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基本前提,是工会发挥组织职工、引导职工、服务职工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用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当前,上海的劳动关系总体上是和谐稳定的,但在局部地区、部分行业和单位因劳动关系矛盾引发的职工群体性事件仍呈上升趋势,
已成为社会不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特别在《
劳动合同法》即将实施的时期,少数企业规避新法损害职工的合法权益,引发了职工群体性事件。各级工会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职工群体性事件等重要信息报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及时掌握和迅速报送职工群体性事件等重要信息,积极协助各级党委、政府(行政)做好处置工作,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把握重点,确保重要信息的及时准确报送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明确报送的重点内容和基本要求,做到及时、准确、客观和全面。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信息的报送:
一是因劳动纠纷和劳资矛盾引发的职工群体性事件。要重点关注因企业转改制、经济性裁员、工资分配、劳动合同履行、社会保险费交纳等引起的劳动纠纷和劳资矛盾,对于参与人数多、社会影响大的职工群体性事件,工会要在2小时内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应急处理措施及需要上级领导机关帮助解决的问题等情况,及时上报市总工会。情况特急的,可先通过电话汇报,之后尽快报送书面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