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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工会经审信息工作制度》、《市总经审办会议制度》、《工会经审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市总工会经审工作档案管理制度》、《上海市总工会经审办学习制度》等五项制度的通知


  第六条 工会经审信息员的基本职责:

  (一)组织本级和基层工会开展经审信息工作;

  (二)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企业、基层工会开展经审工作的基本情况,撰写、上报信息;

  (三)收集、处理、综合工会经审信息,及时上报;

  (四)承办及协调完成上级工会经审会交办的经审信息工作任务;

  (五)负责本级经审信息工作的日常管理,作好有关制度和规定的督办落实;

  (六)负责与上级和基层经审信息工作机构的联系,保持信息网络的通畅。

  第七条 市总经审办负责不定期地对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经审干部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参加上级和国家审计部门的培训,为提高经审干部素质和信息质量创造条件。

  第八条 市总经审会将把经审信息工作纳入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进行综合考核,每年对各区、县、局(产业)工会报送的信息数量、质量进行评比,在市总《工会工作信息》上进行通报。

  市总经审办会议制度

  市总经审办会议是落实全总经审办、市总及市总经审会的决议,研究工会经审业务工作的会议。经审办会议原则上每月一次,因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会议由经审办主任主持,经审办全体人员参加。

  一、传达贯彻全总经审办、市总及市总经审会有关决议(决定)及领导讲话精神。

  二、讨论、研究决定经审办业务工作方案和经审人员培训计划。

  三、讨论、研究市总经审委员会议的议题及有关方案,提交经审会研究讨论;根据委员会议提出的工作目标,研究提出贯彻思路和实施方案。

  四、交流工作信息,互通情况;通报上月工作实情况;安排本月工作,落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需要

  五、经审办召开会议由经审办负责内务的同志做好会议记录。记录要准确、完整、有遗漏的地方要及时核对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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