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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印发《2005年整顿和规范上海保险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产险市场整顿规范工作重点

  1、开展对机动车辆三者险理赔统计数据检查,提高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及时性。

  2、开展对机动车辆保险理赔服务的监督检查,提高非寿险业的社会诚信度。

  3、重点关注房贷险市场的发展,督促保险公司及时防范相关风险。

  (二)寿险市场整顿规范工作重点

  1、加强寿险市场规范管理工作。加大对非法销售境外保单的打击力度;加强对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设立、撤销、变更的管理,推动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在健康险信息平台调研的基础上,推动市保险同业公会研究制订行业相关服务标准。

  2、加大检查工作力度。规范学平险市场秩序,检查并整治学平险业务强制投保、理赔难等社会关心问题;规范保险业务出单管理,检查寿险公司执行《关于规范保险业务出单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沪保监发[2005]30号)的情况。

  3、整治欺诈误导。继续推动市保险同业公会做好组织实施《投保指南》相关工作;研究落实将投保人不履行如实告知有关行为纳入上海市社会联合征信系统的具体办法;密切关注万能险销售中蕴含的误导风险,适时对万能险业务进行销售提示;加强对公司信访工作的督促检查。

  (三)保险中介市场整顿规范工作重点

  1、对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重点检查《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

  2、对保险兼业代理机构,重点检查保险公司开展兼业代理业务的情况,包括与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发生的业务是否合法、委托代理合同执行情况、委托期限和代理险种是否超越经营许可范围等。

  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动员阶段

  时间:2005年5月下旬到6月底

  转发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2005年整顿和规范保险保险秩序工作的通知》给全市各保险中介机构、保险同业公会、保险学会,使全市保险行业充分了解掌握中国保监会开展市场整顿规范工作的出发点、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工作要点和具体安排。

  制订和下发《2005年整顿和规范上海保险市场秩序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确立工作重点、提出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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