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淑坚 市财政局局长
崔 宏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顾章伟 市商务委主任
温承全 市农业局局长
李丽珍 市文化局局长
甘景林 市环保局局长
梁选刚 市国税局局长
黎刚敏 市地税局局长
梁日明 市质监局局长
覃立新 市工商局副局长
黄穗卿 市国资委主任
蒋俏玲 市金融办主任
李正钧 人民银行柳州中心支行行长
刘里军 市水库移民局局长
覃健康 市残联主席
潘远和 市工商联主席
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微型企业发展所涉及的问题,研究制定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制度,对各部门落实发展微型企业的各项政策措施进行督查,研究解决微型企业发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由喻元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戴翔、崔宏、谭淑坚、顾章伟、潘远和、覃立新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柳州市微型企业发展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各城区、县人民政府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明确专人、专门机构统筹协调此项工作。
四、责任分工
各职能部门要在明确分工、各负其责的基础上,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确保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工作顺利开展。
(一)市工商局。负责会同市工信委、财政局、商务委、人社局、工商联等部门指导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工作,对微型企业发展进行监管。
(二)市财政局。负责筹措、发放市本级专项资金,指导县区财政部门落实财政资金补助政策,加强对财政扶持微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监管。
(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会同市教育局、工商局等部门开展微型企业创业培训。
(四)人民银行柳州支行。负责对微型企业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同时会同市人社局、财政局等部门,协调解决微型企业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落实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五)市国税局、地税局。负责税费的征收和优惠政策的执行。
(六)市金融办。负责加强政策指导,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微型企业的信贷扶持。
(七)市环保局。负责在微型企业中做好节能减排技术和高效节能环保产品(设备)的推广应用,鼓励微型企业发展循环经济。
(八)市工信委、科技局。负责指导微型企业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工作,促进从事新兴产业的微型企业发展。
(九)市质监局。负责引导微型企业树立质量意识,加强对微型企业规范生产的监管和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