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支持新办微型企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柳政办〔2011〕1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柳州市支持新办微型企业发展工作方案》已经2011年市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0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柳州市支持新办微型企业发展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微型企业的若干意见》(桂政发〔2011〕21号),充分发挥微型企业在促进就业再就业、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以创业促就业”的方针,坚持“政府主导、多方联动,定向扶持、全程服务,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的原则,通过促进微型企业健康发展,激发全民创业、自主创业热情,扩大就业,改善民生,增加市场主体总量,优化产业结构,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政策支持和创业服务,加大扶持力度,积极扶持国家政策聚集帮扶的“八类人群”创办微型企业,促进我市微型企业的发展壮大。“十二·五”期间,全市计划发展微型企业1000户,解决就业10000人以上,诞生一批有科技含量、有发展前途、有较强就业容纳能力的企业。
三、组织领导
成立柳州市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何辛幸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张 虹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
焦耀光 副市长
罗品文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陈会星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喻元元 市工商局局长
戴 翔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
撒忠民 市教育局局长
周 刚 市科技局局长
覃仁秀 市纪委常务、市监察局副局长
张 彬 市民政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