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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表彰2006-2007年度上海工会职工援助服务中心创优考评优胜单位的决定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表彰2006-2007年度上海工会职工援助服务中心创优考评优胜单位的决定
(沪工总保〔2008〕75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

  2006年以来,各区县总工会及其职工援助服务中心认真贯彻《上海工会职工援助服务中心开展创优工作的办法》以及《关于开展2006-2007年度上海工会职工援助服务中心创优考评工作》的精神,积极开展创优活动,在加强领导,重视基础建设,履行基本职能,开展重点活动等方面取得了新成绩,涌现了一批先进单位。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不断推动上海工会职工援助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经考评决定,授予杨浦区总工会、普陀区总工会、嘉定区总工会、闸北区总工会、宝山区总工会、徐汇区总工会等六家单位为2006-2007年度上海工会职工援助服务中心创优考评优胜单位。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发扬成绩,把工会职工援助服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全市各级工会要向先进单位学习,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强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急困难职工之所急,帮困难职工之所需,解困难职工之所难”的理念,加强工会职工援助服务中心建设,把上海工会职工援助服务中心纳入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不断拓展帮扶范围,完善帮扶方式,提高帮扶水平,以更积极的工作热情和更有效的工作措施,切实保障和改善职工民生问题,为进一步完善本市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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