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公布2006年度上海市区县医保事务中心优秀单位、先进单位名单的通知
(沪医保〔2007〕71号)
各区县医保办、医保事务中心:
根据沪医保中心〔2006〕56号《关于2006年度区县医保事务中心考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过考核评比,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闵行区医保事务中心、宝山区医保事务中心被评为2006年度上海市区县医保事务中心优秀单位。
卢湾区医保事务中心、徐汇区医保事务中心、长宁区医保事务中心、静安区医保事务中心、普陀区医保事务中心、嘉定区医保事务中心、南汇区区医保事务中心、金山区医保事务中心被评为2006年度上海市区县医保事务中心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