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黄浦区南京东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结算单位调整的通知
(沪医保〔2007〕82号)
黄浦区医保办:
你办报送的《黄浦区定点医疗机构变更申请》收悉。经研究,决定自5月1日起,你区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结算单位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原广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变更为南京东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广场分中心、原广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延安东路门诊部变更为南京东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延安东路分中心,医保结算单位归属于南京东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原金陵东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变更为外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金陵分中心,医保结算单位归属于外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原董家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变更为半淞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普育东路分中心、原董家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瞿溪路分中心变更为半淞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瞿溪路分中心,医保结算单位归属于半淞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